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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典典美家 > 装修知识 > 房产 日期:2011-04-25

经济适用房是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是国家保障住房的一项政策,不少符合条件的人都选择了经济适用房,但对于这些拥有经济适用房的业主来说有个困惑,就是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哪些?武汉爱家网小编根据这些问题为大家汇总了一些相关政策资料,大家可以了解下: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那是肯定的。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一、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二、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一、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

1、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不满五年的,不得超过原购买价格转让。如果以买入的价格转让,则买方必须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如下:

【卖方交纳】

(1)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买方交纳】

(1)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300000元,则契税标准为300000元X1.5%=4500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3%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300000元X3%=9000元;

(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500000元X0.05%=250元;

(3)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X10%

2、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超过五年的,可以按市场价出售。但出售的价格低于已购经济适用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市建委公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最新住房指导价格,收取综合地价款,同时新购房人要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其成交价格高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指导价格的,按成交价格的收取综合地价款,但对买房人没限制,不具备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也可以购买。

【卖方交纳】

(1)综合地价款:成交价X10%,如果成交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则按指导价收取。

(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买方交纳】

(1)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300000元,则契税标准为300000元X1.5%=4500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3%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300000元X3%=9000元;

(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500000元X0.05%=250元;

二、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现在相信大家都已经比较清楚,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保障政策的房子,不管是购买或是出售都有一定的条件限制,有的甚至因为出售的经济适用房而失去了再次选购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所以大家在出售或者选购经济适用房的时候都要多了解一下最新的政策,做好考虑与选择。

以上就是有关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武汉爱家网装修网,全行业的领导者。在此页面点击下列链接,即可获得大品牌主材供应,专业设计团队提供的免费优质设计、免费验房等,装修费用立省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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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虽然说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买房的利率低了近两个百分点,并且已经成为广大工薪阶层的买房首选方式,但是,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过程中有很多要注意的细节,只有了解了这些,我们才能在买房的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差错。今天武汉爱家网装修网就来为大家具体介绍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

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1、公积金贷款之夫妻贷款:如果是夫妻双方贷款买房不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是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的。

2、公积金贷款之二套房: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如第一套购房就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在尚未还清前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只有在还清前一套住房贷款的前提下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时不会被认为是第二套房产仍会视为首套住房按其政策操作。

3、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4、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5、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6、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7、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8、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普及知识】住房公积金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含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结语:虽然以上内容讲得比较简单,但是,只要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过程中真正注意到以上几点,那也不会出现其他的麻烦事了。还想了解更多买房知识和技巧吗?继续锁定武汉爱家网装修网学装修频道吧!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主要有以下四项,如果是商品房,有了房产证就可以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了,现在很多地方都是房地产产权证就已经包含了土地使用证。下面一起来看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吧。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1、所需资料: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f、出让宗地界址图;g、宗地界址图;h、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k、契税缴讫凭证;l、土地审批单;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二级市场办证1、所需资料:a、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复印件)e、转让协议;f、转让宗地界址图;g、宗地界址图;h、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i、其它税费缴讫凭证;j: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k、协办函(国土分局)

(三)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1、所需资料: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b、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c、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d、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e、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f、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g、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h、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已具备第h项资料的不需要第a、b项资料。

(四)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1、所需资料:a、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贷款(抵押)合同e、土地评估(备案);f、协办函(国土分局)。

单位或个人办理国有土地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初始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乡、镇国有土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各项费用缴纳凭证。

2、单位办理乡、镇国有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测绘报告、缴纳凭证。

3、个人办理宅基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

二、变更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改变土地权利,需要的材料:

权属变更先过房屋所有权证,然后30日内申请办理土地证。

1、个人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复印件、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

2、单位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各项费用缴纳凭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上级部门的有关材料。

三、设定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开发公司办理总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竣工验收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申请报告、个人或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缴纳凭证。

2、个人办理小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总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其他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继承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公正书、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

2、个人办理补办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声明作废的证件、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五、抵押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担保合同书、房屋评估报告、出让金缴纳凭证、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2、单位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担保合同书、房屋评估报告、出让金缴纳凭证、申请报告、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跟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武汉爱家网学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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