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除了要出相应的房价外,购房者还需要出税费及其他的费用,其中一项收费就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那就是房屋维修基金。对于房屋维修基金很多人都不了解,刚刚购买的房子怎么就要出房屋维修基金,而且房屋维修基金还不少,所以就想要知道房屋维修基金标准是怎么样?它又是怎么样计算的,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房屋维修基金相关知识。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房屋维修基金标准
主要是根据面积大小和是否首次购房缴纳:
1、契税首次购房:评估额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
2、交维修基金按房价的2%左右缴纳。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
维修基金由开发商代收,开发商再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一般业主要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转交房产管理中心。开发商如果要求业主在交首付时把物业维修基金一并交齐,那么开发商必须交上提前收的这段时间的银行利息。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
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储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房屋漏水属小修,应包含在物业费里.维修基金属大修,极不容易申请。
房屋维修基金标准是怎么样?综上所述业主具体要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是多少,需要根据房屋购买的面积大小而看,购买房屋面积越大的话,所需要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也会越高。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是为了日后房屋老旧、出现问题的时候使用,它等于就是房屋的“保险”,现在缴纳了房屋维修基金,日后房子出现严重问题的时候可以申请使用。
随着税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税收制度的不断改变,人们越来越多的去关注税收制度的动向。从国家角度来看,人们开始逐步关注社会制度确实是一个好现象。那么,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讲述一下有关于房产税征收标准的有关信息,希望大家阅读过本文之后能够对房产税征收标准有一个简单地了解。从而防止出现漏税的问题,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产税征收标准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房产税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以上有关于房产税征收标准的问题小编已经为大家简单地讲述过了,相信大家阅读过本文之后已经对我国有关于房产税方面的信息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了。在这里小编想提醒大家的是:既然大家已经对这方面的税法以及税收标准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在我们以后的生活中小编希望大家能够遵纪守法,按时按量交税,做一个合格的中国纳税人。按标准纳税,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我们当前的社会是法制社会,提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是非常重要的一本法典。而民法的一个侧重点就是解决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人的财产具有多样性,宠物猫、土地以及车辆均可以是自然人的合法财产。民法对于财产进行了清晰地划分。在民法的概念里,财产的划分有一类是不动产,那么什么是不动产呢?就让小编来为你解答。
不动产介绍
不动产是指不可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
不动产法律定义
《民法》第66条:谓土地及其定着物;不动产之出产物,尚未分离者,为该不动产之部份。即其包括了土地和其上在建或已完成之建筑物。
《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第4条:指土地、土地定着物或房屋及其可移转之权利;房屋指成屋、预售屋及其可移转之权利。
《不动产证劵化条例》第4条:指土地、建筑改良物、道路、桥梁、隧道、轨道、码头、停车场与其他具经济价值之土地定着物及所依附之设施,但以该设施与土地及其定着物分离即无法单独创造价值,土地及其定着物之价值亦因而减损者为限。不动产相关权利:指地上权及其他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定之权利。
不动产自然特性
不动产作为自然物的特性。
1、不可移动性:又称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2、个别性:也称独特性、异质性、独一无二,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
3、耐久性:又称寿命长久,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毁灭,且增值。我国土地有使用年限。
4、数量有限性:又称供给有限,土地总量固定有限,经济供给有弹性。
不动产登记介绍
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别
以是否可以移动并且移动是否会损害其价值为标准来区分。
1权力设定方式不同:动产的转让和其他权利的设定不需要书面的形式,而不动产无权的转让和其他权利的设定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2公示方式不同:动产的转让以交付为公示方式而不动产和其他权利的设定则以登记为公示方式。
3权利派生的种类不同:动产可以派生出质权、留置权。而不动产可以派生出地上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
4管辖不同:不动产产生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5对他人的权利限制不同: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为自己土地利用的方便,可以通过相邻权或设定地役权而使用他人的土地,而动产不存在该权利。
以上就是对于不动产、其自然特性、不动产登记以及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别的介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正确区分动产和不动产。两者的所有权的认证方式不同,大部分的动产是以占有为所有权,而不动产一定要经过不动产登记才能享有所有权。正确地分清楚两者的关系有利于及时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防止自己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