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能办房产证吗?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强拆住户提供安置的房屋,安置对象是被拆迁户,那么安置房能办房产证吗?实质上安置房能无法办理房产证,主要看产权是否全产权以及强拆协议上的相关规定,下面一起来看看2017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条件。
一、安置房能办理房产证吗?
如果强拆前具有产权证,只是强拆后开发商没有第一时间办理,如果有强拆协议书,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于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必须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必须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值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二、2017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条件
1、被拆毁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强拆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的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6、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的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强拆单位法定代表人许可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许可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提高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融资发票或提高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注册申请表(收件窗口发给,当事人共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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