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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契税什么时候交 征收标准是什么?

当前位置:典典美家 > 装修知识 > 房产 日期:2018-04-26

提到契税,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所谓的房屋契税,字面上的解释就是房屋的税费,你购买这个房屋要跟国家交税然后房屋才算是你的,商品房契税什么时候交?征收标准是什么?交契税需要什么资料大家清楚吗?不清楚没关系,小编马上为大家普及一下相关知识。

商品房契税什么时候交

房屋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也就是说,契税应该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办理。

交契税需要什么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发票或收据;

3、个人纳税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办需要提供业主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单位纳税需提供营业执照;

4、房屋实测报告表或实测平面图;

商品房契税征收标准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自2016年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该政策。

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通知中称。

在营业税方面,通知中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通知中还称,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上述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和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之前政策执行。

关于商品房契税什么时候交、征收标准是什么小编就先介绍到这里了,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商品房契税的资料,大家可以继续关注武汉爱家网的内容更新哦!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多知悉相关情况,不仅能让自己购得一套满意的房子,更能在以后减少因房屋带来的麻烦,同时还能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下面小编为您整理关于2016商品房买卖流程、购买商品房有哪些注意事项的知识。

商品房买卖流程

1、选房。

2、签订认购书。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往往要求购房者交纳定金。签订认购书并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约定俗成的做法。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应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集中体现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第一,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屋的法律特征:

标的物是不动产和特定物:即不可以移动,也不可以用它屋替代;

合同是双方合同:双方各有取得(支付)房屋价金(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义务)详见二手房买卖合同(正式版)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版);

合同是有偿合同: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为取得自己的利益须给予对方相应利益;

合同是要式合同:合同必须是以书面形式,其有效成立必须以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为要件。

第二,房屋买卖合同内容

(1)标的;(2)数量;(3)价款;(4)期限:合同签订及生效期、价款的支付期、交付房屋期限;(5)交付办法

(6)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写明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违约金的办法,没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支付对方2%-5%的违约金。

第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要具有强烈的合同意识,知道在合同中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

(2)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

(3)合同文本是否规范。应了解开发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不是,应当提出疑问并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内容。

(4)所售商品房是否巳作了抵押。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弄清楚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房产在购买前就设定了抵押并不能如期解除抵押关系,抵押权人就有可能随时要求实现抵押权,这样,购房人不仅不能顺利取得房产证,甚至会陷入一场纠纷之中。

(5)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开发商在售楼书、广告中许诺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否则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4、办理商品房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手续,与贷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协议。

5、办理入住手续。在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付手续,向购房者出示商品房质量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6、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购房者在购房时未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在入住时,应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7、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产证。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的有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协助购房者办理权属登记手续,领取房产证。

商品房买卖注意事项

1、买房时哪些项目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

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1)层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和室内净高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道、无柱雨篷、骑楼、过街楼的用于做街巷通行的部分;

(3)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挑檐、半圆柱、垛、勒脚、台阶等;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和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的箱、罐等平台;

(5)房屋的挑台、天台、天台上的游泳池等;

(6)其它构筑物,如独立的烟囱、烟道、蓄水池、水塔等。

2、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可能会带来以下隐患。1.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3、住宅的“全部产权”和“部分产权”有何不同?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全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亦属于全部产权。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宅面积之内,职工按照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目前,对拥有“部分产权”住宅的业主,建议尽快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

4、购房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定金不退,优惠不履行,怎么解决?

如果开发商承诺的优惠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体现或您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开发商由此优惠承诺,那么开发商就负有兑现的合同义务,如果开发商不显现,可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主张您的权利。如果开发商的优惠承诺只是一种口头承诺,那维权就会比较麻烦,因为必须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当时有此承诺。

6、楼盘没有验收证明,业主该怎么办?

任何一个楼盘,在交付的时候,都将会进行验收,以对楼盘质量等各方面进行查验。若是没有获得竣工验收通过的房屋,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业主有权拒收。开发商应当从约定的交房日起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并且使房屋达到验收标准。业主在交房的时候,一定要加以验证开放商的验收证明。

7、施工方失误至设施遭损,责任由谁承担?

施工方承担责任。如果业主挑选的施工方没有相应资质,业主也要承担选任不当的责任。所以在房屋装修之前,首先要查看施工方是否拥有相应的资质,是不是拥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是不是真正的诚信单位。只有三者都能符合标准,才能安心的将自己的房屋交给对方来装修,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8、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国家法律及其相关律法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交房可根据规定先行催告,若还是不履行合同,可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小区吵闹,物业不给力,怎么办?

要看噪音的来源,不同情况不同处理方式。如果是工厂生产、工地施工的噪音,要向环保局投诉;如果是夜间摆摊烧烤的噪音,要向城管投诉;如果是马路交通噪音,如果是小区业主的噪音,协商不成的要向法院起诉;如果是马路交通噪音,属于市民生活质量问题,建议找报社或市长热线反映。

10、小区内违章搭盖,业主如何解决?

违章搭盖属于城管执法范围,对于小区内业主自行搭建的违规建筑。物业只能劝阻,并不能采取强制行动。建议向城管投诉,并且要求城管出具书面答复。如果是开发商的违章建筑,还有一个规划不符的整改程序。然后向城管投诉,并且要求城管出具书面答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买卖流程和要注意的事项的全部介绍,希望能给准备购房的朋友们带来一些帮助,购买商品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包含了购房者的权利和义务,购房者在签定购房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住房是国人的一件大事,高额的房价让许多的老百姓无力承担。也正因如此,任何与房产相关的政策都会受到广泛的关注,相信不少人也都非常关注限价商品房,那么什么是限价商品房及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解答!

什么是限价商品房

限价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

一、本市城八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须符合以下标准:

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总资产净值

3人及以下8.8万元及以下15平米及以下57万元及以下

4人及以上11.万元及以下15平米及以下76万元及以下。

二、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准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居民收入、住房及房价等情况对准入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各远郊区县可参照本通知,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

三、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限价商品房出售需要哪些条件呢?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是很多人疑惑的问题。目前对于限价商品房买卖,我国有相关规定:目前,限价商品房是可以卖的,但是前提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对于限价商品房出售需要哪些条件呢?

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

如果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目前,交纳比例为35%。

综上所述,如果想要卖限价商品房时,就需要看您所购的限价商品房是否达到五年的时间限制。只有满五年的条件的,才可以出卖。

这点关系到产权是否可以转移,买卖是否能够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等一系列问题。不是想卖就能卖的,所以千万不要忽视这一点。

关于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的内容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房价的居高不下,让很多人面对着一座座高耸的楼房,唯有望楼兴叹。针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现状,限价商品房政策被政府推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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